第85章 猎兔_女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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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猎兔

  上一章提要:......

  上二章提要:......

  上三章提要:...银子,不是要入京赶考么,拿上钱去作路费罢。”老板“咦”了一声,自己粗布粗衣,再寻常不过,怎么会被王爷知晓自己的难处?这位猜灯谜摊位的老板是位年纪不过二十的年轻人,一身打满补丁的衣裳,其貌不扬,说话却文质彬彬,也不似其他老板那般看重钱财,崔兰溪注意到,所有灯谜都是同一个人的字迹,这个字迹清隽有力,看样子是位常年练习书法的人。故而他猜测,老板是个读书人,既然在这摆摊,肯定是因为缺钱。阿笛递去三十两银子,笑眯眯:“我家公子特意关照你,你就收下,日后高中,别忘了我家公子......

  上四章提要:...她趴了一会,躺下继续听他念词。月上中霄,隔壁的小林子早已睡着,这二人还精神抖擞,窗外忽然传来脚踏枯叶的声音,崔兰溪立刻停下来,侧耳细听,的确有人在竹林里走路。门边的阿贵走进来道:“王爷,有人来了。”阿笛从床上坐起,撸过外衣套上,顺手给崔兰溪也套好外衣,阿贵拔出剑关上了门,守在窗边朝外张望,几个黑影从竹林深处走出来,饶过后院的篱笆,到了前院。没过一会,前院传来尖叫声,火光冲天而已,似一条游龙笔直窜上青天,屋内四人纷纷猜测,这一家子怕是已经遭难。阿笛也拔出赤血剑,对公子道:“公子,我和阿贵出去看看,你和小林子留在这里。”他的大手拽住她:“让阿贵和小林子出去,你留下。”阿贵和小林子得了吩咐,立刻拔剑出去。她把崔兰溪扶下床,让他坐在轮椅中,然后锁了门,打开窗户,望向前院的方向,忽然看见两个黑衣拖着这家人的闺女出来,不顾小姑娘的阻拦,三两下剥了她衣裳,就地行苟且之事。...

  上五章提要:...,差不多这个意思。”她把红花茶递过去,拿瓷勺舀一点喂他。“阿笛,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我?我没想过这个事情,至少要看得顺眼罢,不过我不是很想嫁人的,怕遇上我爹那种男人...........”她仔细地喂他喝茶,拿帕子给他擦嘴,等他喝光这杯水便收了东西,帮他翻个身,盖好被褥。“对了,”她端着用过的茶碗准备出门时,说,“我这辈子就和公子待在一起好了,不嫁人就不嫁罢,我也并不想嫁人,公子若是娶了夫人,我便伺候你们两个。”“...............”他笑着点头。...

  上六章提要:...句,彼此间的尴尬气氛缓解了些。他给她揉搓双手,缓缓道:“以后你还是来给我针灸罢,针灸对我的腿有些用。”“嗯。”她答。他不安心,问:“你真的没有生气?”“没有。”她应。可是崔兰溪不信,她表面在笑,内心却已经将自己拒之千里。搞不懂阿笛怎么想的。“如果你生气,就告诉我,有时候我也不知道你生气了。”“我没有,我不会和公子生气的,有时候你是个小孩子,有时候你又有点像我爹,小孩子都是任性的,而我爹,就有些暴躁,我小时候很怕他,也是奇怪,他只对我和我娘那个样子。”“你怎么可以说我是你爹................”他嘀咕一句。“你们脾气有点像。”她说。“本王不会那样对你的。还有,你不是说你娘在你出生后不久就过世了,你怎么对她还会有印象?”他问。阿笛脸色一沉,说:“其实她没死,我出生后,爹爹把娘关在一个地牢中,一直关了十几年,每年我只能去看她一两次,每次见到娘亲时,都是我爹在打她。”那是一段很不好的回忆,对外,沈夫人已死,她爹很快就娶了二房,对内,全家都晓得沈夫人没死,......

  上七章提要:...叶裹好,给人拎上,送他们出了门,回头又捡了一块年糕,撒上红糖粉,烧了壶热茶,让公子尝尝。他就着热茶吃年糕,甜滋滋的,软糯糯的,说:“真好吃,黄米是只有南方才有的罢。”“嗯,这是豫章的特产,很香罢,等你朋友来,请他尝一尝。”年糕不好消化,热茶利于消食,他吃了一块年糕,喝了两杯茶,阿笛收走碗盘,回厨房忙着做起了鱼丝。豫章水路交错,江河湖泊不胜枚举,更有杨汉江、彭蠡泽最出名,生产河鲜与湖鲜,冬季当地人将捕上来的鱼剔骨去头,鱼肉打碎,做成粉条的形状,俗称鱼丝。王......

  上八章提要:......

  上九章提要:......

  上十章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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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已是三月中旬,今年桃花早开,南方热得早,土地里的植物长得非常快。

  草长莺飞,柳绿花繁。一犁杏雨幽幽,三径桑云淡淡。

  阿笛近日无事,在房里读《诗经》,其中《郑风·溱洧》篇中:“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崔兰溪顶着一头烈日从外回来,听她在房中念诗,进去瞧瞧她,问:“怎么读起这些酸不溜秋的诗了?”

  阿笛耷拉着耳朵:“在府里太久,好无趣啊,公子,三月春光正好,咱们出去逛逛罢。”

  他刚从府衙回来,这几日豫章郡上下都在逮捕金凤寨的人,还未大规模攻打寨子,先抓几个流匪震震气势,外头人心惶惶,她肩伤未痊愈,不适合出门。

  “本王刚刚从外头回来,天气太热,小心中了热气,还是在家待着的好。”

  他褪下外衣悬在圈椅上,掏出帕子擦了一道脖子上的汗珠,阿笛往外一瞧,阿贵哥俩不知在弄什么东西,她再往窗户边站近了些,才看见阿贵往木盆里倒水,浸泡了一把绿色的植物。

  “那是哪来的?”

  “回来的路上遇到刘小金,他在地里采了好些野菜,给咱们府上拿了一些。”

  在南方,碧绿的野菜便是春日的象征,百姓贫苦,春日靠野菜充饥者大有人在,野菜长出来,意味着世间万物皆开始生长。

  “公子,下午咱们去后山打猎罢。”

  她提议。

  “后山?”

  他在府里这么久,还未去过后山。

  “咱们看看有没有兔子和鸟儿,猎两只回来开开荤。”

  他望着外头的烈日,阿笛闷了这么多日,早就想出门逛逛,后山也不远,便允她去了。

  阿贵做得了午饭,几人简单吃了些,阿笛迫不及待把公子的弓取来,箭矢只有一支,寻常他不舍得用,阿贵临时给削了几支箭矢,架在弓上,他朝天井中举起弓,对准竹架子上悬挂的腊肉,咻的一声,破风而出,箭矢射穿了被晒得坚硬的腊肉,钉在厢房的外门。

  阿笛走过去瞧自己的腊肉,心疼道:“公子怎么拿我的腊肉寻开心。”

  “多出一个洞,有什么的了。”

  “这可是要吃的东西。”

  “射了一个洞怎么就不能吃了。”

  “不好看了啊。”

  “吃的东西无所谓好看,能吃不就行了。”

  “哦。”

  有时候公子嘴巴很厉害,不会让人,她只能闷闷地应了。

  拿上弓,阿贵率侍卫跟随在后,小林子推着崔兰溪,阿笛走在边说,出了王府的大门,朝右上山去。

  王府的后山不大,有一条樵夫上山的小路蜿蜒朝上,轮椅上不去,崔兰溪便拄着拐杖慢慢走,阿笛帮他拿弓,小林子端着轮椅,阿笛边走边说:“洪都城的野兔子很多,这地方湖泊河流密集,白鹭和大雁也多,咱们府上的柴房最近搬来了一对燕子夫妻,两只黑白色的燕子夹着长长的尾巴飞进飞出,衔泥筑窝,今儿早上一瞧,窝都筑好了,母燕子已经蹲在窝里,好像要生蛋了。”

  崔兰溪拄着拐杖走路非常辛苦,春日穿衣薄,腋下磨得生疼,身上也出了不少汗水,道:“燕子蛋能吃么?”

  阿笛一愣,不可思议地看他:“公子,你怎么光想着吃?燕子生了蛋,我才不给你吃,燕子来家里筑窝说明这一户人家风水很好,它会带来福气的,今年来了,明年还得回来,年年都来,叽叽喳喳的,府里热闹多了。”

  崔兰溪不管热不热闹,他心里想,燕子蛋是个什么味道,还真的没有尝过。

  到了这乡野之地,人都变得市井气了。

  走到半山腰,寻得一块巨石暂时歇歇脚,崔兰溪坐下来后,阿笛捧着弓四处溜达,以手作帘,遮住刺目的太阳,极目远眺,洪都城的风景尽收眼底,春光明媚,赏心悦目。

  忽然阿贵朝她招招手,她疑惑地顺着他的手往山上看,一群灰毛的兔子正排成一排在山林里走动,是母兔子带着小兔子出来觅食。

  一时间大伙都看见了近在咫尺的野兔,不敢作声,阿笛踮起脚尖把弓送到崔兰溪手中,他架上了箭矢,隔着数十丈的距离,凝眸定视。

  野兔藏在山林之中,皮毛是灰色的,与树木混为一体,又有杂草遮挡,时而能看得见,时而看不见,阿笛与阿贵等人是无法辨别它们的具体方位,崔兰溪却目不转睛,眼睛跟着兔子走,而且他的视线总是比兔子行走得更快一步,可以准确推断兔子的前进方位。

  阿笛在旁注意到这一点,公子在弓术上真的非常有造诣。

  “喂,公子,兔子快跑了!”

  她小声地提醒。

  “嗯,本王知道。”

  他沉稳道,不急不缓,还未出箭。

  日头被一块乌云遮住,山间陡然清凉不少,微风拂面,恰好把兔子身侧的杂草吹开,此刻视线最好,人可以清楚地看见一群兔子有四只,兔子也注意到这边有人在盯着自己。

  它们停下来朝这边瞧,观察着人的动向,似乎感觉到了危险,母兔子抬脚往树林里逃。

  眼看兔子要跑了,这东西跑起来飞快,人是追不上的,众人都为崔兰溪捏一把汗。

  阿笛也张嘴惊呼,却发不出一个字,悄无声息,四支箭矢从崔兰溪手中射出,每射出一支,紧接着第二支,将四支并排的兔子射倒在地,不留空隙。

  他端着弓箭的手不曾打抖,眼睛不曾斜视,始终如一,好似一座雕塑,石化在原地,直到兔子倒地?,阿贵攀上山坡,钻进树林捡起兔子,发现四支箭全部射中的是兔子的心脏位置,不差丝毫。

  他被这精湛的弓术所折服,惊呆在地,回首看向稳坐在石头上的王爷,他漆黑的眼睛也望向阿贵。

  微微收缩的黑色瞳孔释放着锐气,阿贵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他觉得王爷一点也不像个病人。

  不知何时,王爷已经脱胎换骨了。

  “公子,你真厉害!晚上咱们吃野菜炖兔肉好么?”

  阿笛问他。

  崔兰溪将目光从阿贵手里的兔子上收回,微微侧头,唇角勾着一抹笑:“顺便把府上的燕子也炖了罢。”

  “额...........公子你好坏,吃人家小燕子作甚?”

  “本王还未尝过燕子肉。”

  “燕子你别看它好大一只,剥了毛也就一丁点,没有肉,不好吃。”

  “等燕子蛋生下来,烤蛋吃。”

  “那个也不好,若吃了它们的蛋,它们会记仇,明年就不来咱们家了。”

  “家?”

  他反应过来,阿笛总是把王府称作家,而且已经说了好几遍了。

  “王府就是咱们家,这么说没错罢。”

  她问。

  崔兰溪恍然回神,微微笑着摇摇头:“没错,王府就是家。不过燕子蛋还是可以尝一尝的。”

  “................”

  阿笛有点后悔同他说燕子的事情,给人家招来杀身之祸,全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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