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见 二_人生得意须尽欢——云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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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见 二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常恨水常东。”

  “小姐,又作这等悲戚之语,小心伤神、伤身!”豆蔻夺去我手中毛笔,皱着眉头,一脸的不悦。

  “不作哀声,又如何显出我洛氏才女,初见便见弃于夫君,悲痛欲绝的心情呢?”我拿起自己刚刚写好的,不,应该说,刚刚剽窃好的李煜的这首《相见欢》,满意地自我欣赏。

  上好的雪涛纸上,字迹娟秀圆润,构架端正严谨,显然题字者为人安分守己、循规蹈矩;但笔力甚弱,墨色浓淡不一,体现出执笔人的哀伤无措,心绪烦乱。想想“相见欢”,还真是讽刺呢!

  “你只怕我伤神、伤身,却不怕我伤心么?即便不是作为夫君,仅就被名满天下的知秋公子所厌弃一事而言,心高气傲的洛氏小姐难道还不该伤伤心?”

  “我的七小姐,您若是有半分心思放在姑爷身上,此刻便不会讲出这等话来。”豆蔻显然懒得与我多说,转身掀帘子就出去了。称七小姐,看来是有点生气了。

  只是我若真有那么一分、半分心思放在叶枫身上,此刻恐怕早就被气死,或是哭死了。

  话要从五年前开始说起。

  叶氏和洛氏都是楚国的门阀士族。叶枫,字知秋,叶氏阀主嫡子,行六,时年十七岁,已在外游学三载,知秋公子的大名已经渐渐传扬开来。而我洛云笙是洛氏阀主嫡出的幺女,倍受宠爱的掌上明珠,正值豆寇年华(十三岁)。双方说得上是门当户对,年龄相当,人才般配。双方家长都很满意,于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这幢婚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双方家长互相商议之后,约定再过两年,待我及笄之时,再择吉日以相嫁娶。但是从订婚开始,一直到结婚之前,我们两个当事人都没有互相见过面,以楚国颇为开放的社会风气而言,这其实是比较奇怪的。原因据说是因为男方在外求学,没有找到适当的机会。但接下来的事实证明,婚姻悲剧从这里便已初见端倪。

  虽然并未亲自见过本人,但因为知秋公子的美名,更因为我嫡亲的兄长洛云飞,是叶枫的好友,盛赞知秋公子的学问才情,人品容貌,说他是“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就像松下清风,潇洒清丽,高远绵长),因此,当时的我对这段包办婚姻还是抱有相当程度的幻想的。

  虽然在前世,我是个生活于现代,独立自主的女性,但第一,我早已过了叛逆期,实在没有精力为自由恋爱而斗争(心理年龄二十八岁加上生理年龄十三岁,简直快到更年期);而且历史和现实早就使我明白,这样的斗争出现好结局的几率微乎其微,要不然梁祝的故事从何而来?

  第二,现代的婚姻状况早已证明了,“门当户对,年龄相当,人才般配,家长满意”同样是婚姻幸福必不可少的条件,而且即便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也未必就一定幸福,现代社会的离婚率可以清楚地证明这一点。

  第三,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当时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叶枫都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结婚对象。

  但后来的事实给了我惨痛的教训,不但使我对叶枫的幻想完全破灭,并且使我不得不正视下面几点:

  首先,我的这位五哥实在没有看人的眼光,即便他是声名与知秋公子齐名的什么迦陵公子。或许他在弹奏乐器,填词作曲方面确有几分真知灼见,但他显然没有识人之明这一点肯定是确凿无疑的了。

  其次,我自己的心态和想法在某种程度上仍很幼稚,两辈子加在一起已至不惑之龄的人,居然还是会轻信他人之言,并且始终没有想到过“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这点道理。

  最后,包办婚姻确实害人不浅。

  先是婚期已至,新郎却游学在外不及归来,不得已由胞弟代为迎娶,使得洛氏门阀大为光火。这还勉强可以用这个时代通讯方式落后,交通不便来解释。

  但接下来叶枫三年未归,却无法给出任何合理的理由,直惹得世人议论纷纷。这洛云笙想必定有失德之处,否则以知秋公子的品性为人,何以会如此厌弃一位出身名门的女子,而且据说容貌才学都还不错。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若非我曾有过在现代生活的前世,此刻不是自杀便是出家了。

  实际上,因为我有实力雄厚娘家——洛氏门阀做自己的坚强后盾,而叶氏对我不免又心怀愧疚,当时身处深闺之中的我,日子其实并不见得怎么难过。但是,我实在厌烦了人们的明嘲暗讽、旁敲侧击,于是开始把唐诗宋词之中,可以体现此种情景之下女子心境的,能够自表品行、直抒胸臆的诗词歌赋,有计划、有步骤地剽窃了个遍。

  这些个自怜自伤、哀痛哀怨的诗词,你别说还真管用。人们逐渐对我寄予同情,逐渐觉得这一切似乎只是两个同样心高气傲的年轻人,没能相互理解而造成的种种误解。于是纷纷惋惜这样门当户对,而又同样才华横溢的一对璧人竟不能消除隔阂。很多亲朋和名人开始热衷于作说客,纷纷劝说叶枫尽早归家,以便和我重归于好。还“重”归于好,根本就没好过。

  身处于闺阁之中的我能够知晓这些,都是拜我那不带眼识人的兄长洛云飞所赐。而此人之所以如此八卦地关心我的婚姻生活,纯粹因为他愧疚于自身是这一不幸包办婚姻的始作俑者之一而已。但是就算心中有愧于我,他也从未有过同叶枫绝交的念头,因此此人根本不值得我原谅。

  而叶枫离家三载有余,此刻终于倦鸟知返,我想多半是因为不胜其扰,也可能是对我这本来寂寂无名,却因闺怨之语而声名鹊起的弃妇有所好奇。但我没有想到的是这家伙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同行的还有全国知名的大美女梁思懿。

  梁思懿,“梁氏三女,有国色,善歌舞。尝于其父寿筵献曲,技惊四座,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时人赞曰,天人之质,误落凡尘矣。”通俗些讲,就是说梁思懿是个能歌善舞天仙般的大美人。至于她与叶枫的关系么,士族之间相互通婚,关系复杂。简单来说,她应该算是叶枫的远房表妹。嘿嘿,表哥表妹,好俗套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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