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页_他一见我就摇尾巴+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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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页

  “林霁,我叫林霁。”

  江澈一敲脑袋,状似猛然想起,笑了笑,“对对,我,我脸盲太严重了,记性就跟着下降了,你别介意。”

  “没关系,我不介意。”林霁的心突的一跳,他又想起江澈有些痴傻,分不清人的那段时间,“你先坐吧,我去洗个澡。”

  “嗯。”

  江澈绕了一圈,看见桌子上摆着一只小鹿玩偶,他皱了皱眉,听见浴室里传出来的水声然后走进了林霁的房间,看见了床上摆着两件白衬衫,每件衣领上都做了一个小标签。

  浴室里的水声忽然停了。

  “澈……澈,”客厅里传出林霁的叫喊声,着急慌张,“澈?”

  江澈拿着那两件衬衫,双目失神了一会儿,他站起来望了眼四周,林霁却突然进了来。

  他披散着头发,头发上的水珠还往下滴,惊恐的眼神在看见江澈的时候才安定下来一些,“我还以为你又去哪了……”

  “我能去哪儿啊?”江澈放下手里的衬衫,掩饰了一下自己。

  “不去,哪也不去。”林霁站在门口摇了摇头,活像一只失去重心的大狗狗。

  他还刮了胡子,洗了脸,江澈的就仔细地多看了他两眼,“要不你别剪了,这样我好认一点,像我爸和我师父就一直没变,我就能认出来。”

  “嗯!”他点了点头,猛烈跳动的心脏却一直平复不下来,林霁抓着门框一会儿看着地上,一会儿眼神闪烁着又直盯着江澈看,“那,那你还留在这吗?”

  江澈撇撇嘴,双手插在口袋里,“留在这儿有什么好处吗?”

  林霁睁着双眼,无辜地看着江澈,急得抓耳挠腮,却愣是没能说出一个让江澈留下来的理由。

  “我饿了。”江澈看见这幅场景,突然这么说道。

  林霁立马就反应过来,江澈这是给自己台阶下,立马就夺门而出,“我去给你做饭,你喜欢什么我都还记着。”

  “傻狗……”江澈笑了一声,环顾了一下房间,厨房开了火,他就坐在了林霁的床上闭上了眼。

  手指在床上不断敲着,江澈起身走出房门,开始在公寓里转悠起来。

  林霁还在厨房里忙活着,江澈就随便开了一扇门看了看。

  这刚一打开门,门里就传出一股颜料味来,江澈就好奇地走了进去。

  林霁把厨房里何安顺买来的菜煮了煮,太久没做饭他都有些手生了,等出来的时候却没见江澈的人影。

  他的心总是悬着。

  见着自己的画室门开着,林霁就跑了过去,看见江澈站在自己的画布前好像站了好久的样子。

  江澈听见动静就转了身,看见林霁呆呆地站着门口看着自己。

  江澈指着林霁的画,道,“这你画的?”

  林霁忽然想到什么,想否认却不能,事实就摆再眼前,江澈这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嗯,我画的。”

  “没什么新意,原来那个人就是你啊,”江澈笑,“你干嘛模仿我的画风?还画得这么丧。”

  “我,”林霁百口莫辩,放在身侧的拳头收紧,紧紧绞着手指,“我……”

  江澈紧紧盯着他看,林霁只是我了半天,愣是没说出别的什么话来,江澈摇头笑了一声,就不打算追问了。

  “不想说就算了。”

  林霁垂头倒是看得江澈不忍,经过他身旁的时候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头,“走了,吃饭。”

  听他这么说,林霁立马就抬起了头,开心地摇着尾巴似的跟在他的身后,“我煮了你以前最喜欢吃的!”

  作者有话说

  冒泡!

  等两人和好然后发糖再交代一下其他,这本书的正文就完结啦~

  第一百三十二章

  “人总有一天会死的,于是我每天都在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时候会离开,渐渐的人们会遗忘我,就像我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今天是我回国的第五天,巡回展还有一天就要结束了,我不知道要不要就这么顺势回去。

  父亲眼见着一面比一面苍老,突然想留下来陪陪他,可留下来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明明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明明有很多想要表达的东西,可却通通说不出口。

  但出国之后也许易文涛还在等着自己,他算是唯一一个自己现在还能比较清楚记得一个人五官的人,也许是与他待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久而久之的心理暗示吧。

  他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长情的人,他手上的那支手表是他生日的时候,相识了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那件生日礼物让我记忆犹新,不是因为他的生日我记得有多清楚,很对不起他的是,因为这块手表是易文涛生日的时候我和林霁一起去手表店给他买的。

  林霁那时候哭得很委屈,我的心一阵一阵跟着揪疼。

  易文涛很喜欢那块表,但是我知道自己亏欠他的地方实在太多太多了。

  有些事情不能够太确定,就像我当初决定出国的时候,面上和江骏琛装得很镇定,其实心里异常忐忑,除了偶尔几乎算不上数的出差以外,就几乎没有出过远门,光是想想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心里就足够慌乱的了。

  可是我那时候选择了遗忘,选择把恐惧也一并遗忘掉,那种遗忘是自发性的,我曾经在学生时代看过很多类似的例子,失忆和智力这种东西并不只存在于书本上,人体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真的能在自己痛苦的时候出来义无反顾地保护自己。

  但是我知道,我连这种东西也是不能够奢望的。

  一直以来,并不存在什么忘不忘记,大概……大概就是躺在手术台上以为自己真的要走了的时候,曾经死心过。

  也许是我命不该绝,也许是因为医生的医术高超,当我醒来发现病房里空无一人的时候,我脑袋像是被水泥封满的气球,直直下坠,却又死命压着神经,痛苦和很强的撕裂感,侵蚀着我的四肢百骸。

  林叔叔葬礼结束的那一年,我曾经想过如果以后遇到林家的两个遗孤会是个怎样的场景,其实无论怎样都好,我以为世界这么大,就算相遇可能也只是陌生人而已。

  曾经那些杀人犯儿子的流言,自己的作品被人买去参赛最后又被人在网上一顿痛骂,我知道这其实都是有人在背后操作的,这么恨我和父亲的人,除了林家不会有别人。

  可我竟然接受了,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能做,原以为一辈子再不会和那家人有瓜葛,可终究还是抵不过命运的安排。

  躺在病床上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做其实不值当,当初为了一个魏启明就已经毁掉了自己后半生,之后,我一度想找点什么来解脱自己,即使后来有钱了,即使买得起房,还能跟着几个富家公子到处挥霍光阴,但我其实并没有觉得这种日子是自己想要的。

  害怕孤单,害怕寂寞,小时候就经常因为家庭关系到处被人排挤,在学校里甚至不敢说自己是单亲家庭,我也害怕在父亲面前提起,为什么别人都母亲,而我没有。

  钱是好东西,钱能买到一些自己渴望的东西,我原以为我这一生只能这么堕落下去,可是谁知道自己顺着轨道奔跑的路上却多出一个林霁,他让我不得不停下来,重新奔跑的时候不得不改变原有的轨迹,他就像原本就生长在那里,自己舍不得碾碎他,我就只能改变我自己从而去保护他。

  我爱他,就像当初魏启明卖了我的画,在我最需要人鼓励的时候离开了我,说着那些冠冕堂皇大义凛然的正常,十年之后我依旧忘不了他。

  这就好像我爱林霁一样,即使知道他在和我闹把戏,我也愿意迁就他。

  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有和别人一起没有的快乐,那是我一直以来的奢望。

  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只是如果我在手术台上平安无事地醒过来,他一定会离开我,但是只要我出了一点毛病,他就会舍不得,他就会知道报复我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于是我就想起了学生时代钻研过的失忆,痴傻,开始自编自导了一场戏,

  我一直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但是林东旭差点就揭穿了我的秘密,从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他是一个精明的男人,精明到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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