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_梵歌,又名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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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梵歌手掌心的纹路复杂得像是火车交叉的铁轨线,据说手掌心的纹路越是的复杂那个人所要面临的境遇就会越多,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梵歌呢,在长大的路上会经历很多很多,先生希望能记住的名字,梵歌,记住了梵歌是菩萨们献给人类美好的语言。”

  傻傻的她又问:“老先生,要是我有一天变成了梵歌,那么我会的到幸福吗?”

  小小的梵歌,认为幸福就是福气,福气就是像那些来拜佛的有钱人家的小姐一样,跟在父母亲的身边,穿着漂亮的衣服坐在气派的轿车。

  寺庙的老和尚们说了,她就是因为没有福气才会被爸爸妈妈弄到这里来的。

  僧人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用手刮了刮梵歌的鼻子。

  那个时间是梵歌儿时记忆里头最为深刻的一件事。

  有人说世界上的女人们大都在明里暗里有一颗圣母的心,梵歌觉得这话说得有些的道理,在十七岁这年,梵歌发现自己真的有一颗圣母的心,那颗圣母的心专属于温言臻,当她爱上他时。

  第一次温言臻牵她的手第一次他吻她的时光也是因为在爱上他后才美好了起来,连同当天周遭的一切,风在歌唱,夜在低吟,偷偷躲在墙角上偷偷看着他们的孩子笑声很是可爱。

  即使,温言臻牵她的手是因为那个老是传小纸条给他的女孩让他烦透了,于是他就在那个女孩面前牵了她的手。

  即使,温言臻吻他是因为十七岁了还没有亲过女孩的嘴唇,这样的事情在他的朋友们看来是一件大大的糗事。

  还没有爱上温言臻时梵歌对于这些是不在乎的,她那时心里还打着小算盘,如果温言臻有一天不想和她结婚了,那么她也不会要死要活的,她有自己的银行户头,里面数目可不小,当她成年时她会拿出那笔钱到国外进修,她喜欢中文发音,她觉得自己很适合当一名电影配音。

  她手头上的钱已经可以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了,往后剩下的就是让自己成为一名电影配音,再然后在适合结婚的年龄找一个男人结婚。

  梵歌想,如果没有十七岁那年冬天发生的事情,她的一生大约就是那样了。

  要么等温言臻不想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就去追寻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要么嫁给温言臻,维持着像言翘那样的生活状态,在大家面前大方得体的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看着自己丈夫时不时的换情人,梵歌明白,之所以言翘能维持那样的状态都是因为她不爱温景铭,如果她成为温言臻的妻子的话她也当一个不爱自己丈夫的妻子。

  梵歌认为爱情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是微乎其微的事情,珍珠钞票永远比任何一款男孩子英俊的脸蛋都来得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实用性质强。

  然,想象永远赶不上变化。

  十七岁这年冬天,梵歌那颗一直被狠狠按住的圣母的心突然的爆发,在温言臻身上爆发。

  很小的时候,梵歌就和温言臻住在澳门,住的地方和澳门市政厅相近,这片区域很好的让他们度过安静,不受打扰的童年。

  同为曾经的殖民地,澳门和香港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文化,澳门在厚重中透出的是悠闲惬意,一水之隔的香港光鲜亮丽而又纸醉金迷。

  十七岁这年冬天,这天早上,管家并没有和平常一样把早报主动的送到了小温公子的面前,少年面不改色的吃完了早晨,和往常一样由司机送到学校上学,等车子开远了,他让梵歌去给他买了早报。

  看到早报的内容后梵歌才明白,为什么管家没有把早报送到温言臻面前,香港大公报赫然把头版头条给了温景铭,这次出现在头版头条的新闻很不光彩,温景铭被打了,其原因是在和香港某当红女星幽会时被女星的丈夫赏赐很多拳头,其中还附带上一张温景铭挂彩的大脸照,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那位被打得还不清,从照片的拍摄手法角度来看,显然是有人故意让温董沦为整个香港的笑柄。

  这天温言臻没有去上学,梵歌默默的跟在了他的后面,他们搭着轮渡从澳门来到了香港,一路上,温言臻就坐在轮渡的包厢上,死死的盯着翻滚的海面,一路上盯着那个一言不发的少年,从登上轮渡的幸灾乐祸到最后变成了莫名其妙的怜悯。

  香港下着小雨,梵歌依然默默的跟在了温言臻的背后,心里难过得要死,这已经是他们来到了香港的几个小时后了。

  如果可以,梵歌希望自己没有登上那班轮渡,如果没有登上那班轮渡了她的心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的难受。

  温言臻因为担心自己的父亲,来到了香港,来到了香港的不到三个小时里,他分别见证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和自己各自的情人偷情。

  医院vip病房里,妖娆的背影正在给温景铭换药,温景铭手从女子的裙子穿了进去,年轻女子整个身体趴在了温景铭的身上。

  更令梵歌难受的是温景铭在看到他们出现在病房里丝毫没有表示出慌张,羞愧的摸样一如既往的表示出了一位慈爱父亲的模样,阿臻担心爸爸了吧?梵歌也来了!

  少年一言不发的离开了病房,出了医院电梯他打了手机给言翘,很温柔的唤着妈妈。

  那通电话打完不到五分钟,温言臻在停车场见到了言翘和她的得力助手衣衫不整的从车上下来,英俊帅气的男人和身材姣好的女人在没有人的停车场里卿卿我我,男人还从口袋里掏出耳环给女人戴上。

  本来想安慰母亲的少年木然的站在角落,看着母亲整理衣服,看着母亲从风情万种的女人在一分钟后变成了端庄秀丽的女人,就像是她出现在所有公众形象的那样,她神情淡然的从他们面前的走道走过。

  温言臻又再次的转身,离开医院。

  一直阴沉的的天空下起了小雨,这三个小时对于那个满怀关切来看望父母的少年来讲是一场灾难,对于一个骄傲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嘲讽。

  整个下午,梵歌就跟在温言臻的后面,什么话也说不了,就这样,两个人在漫天的风雨下走在了香港的大街小巷上,中间,吃了一碗鸡蛋面,第一次,小温公子把那碗他平常形容为恶心的垃圾的面条吃得一干二净。

  天黑了,小小的雨点越来越大,他们走在了老旧的水泥路上,他们已经站在了庙街特色服务一条街的街道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在雨中转动着,迷离,诱惑,神秘。

  终于,温言臻停下了脚步,看来一眼连名字都没有的旅馆,问梵歌,为什么老是跟着我,觉得我可怜?

  “不是的,我不是的童养媳吗?跟着是天经地义的。”梵歌狡辩。

  “那么。”缓缓的,温言臻举手,手朝着旅馆:“敢不敢?”

  拿着旅馆老板给他们的衣服梵歌跟在了温言臻的后面进了旅馆,很小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和一个洗手间外就没有了,房间还透露着一股的霉味,墙上贴的都是男女露骨的图像。

  水红色的灯光充满暧昧,洗好了澡换好了衣服的他们站在灯光下,老板娘提供的睡衣太大了,导致梵歌不得不去捂住自己的胸口。

  一言不发的,温言臻拿下了梵歌的手放进了他的裤子里,压住。

  “弄硬它。”温言臻声音就像外头的雨点,冰凉,机械。

  本来是可以摔掉他的手的,或者是拿一样的东西往他的脑袋砸,没有女孩子能忍受男孩子用这样的口气对她说这样的话,可是。

  “好的。”

  偏偏,到了这个时候梵歌圣母的心已然来到了无比膨胀的状态,他不是难过了吗?如果这样做可以让他不难过也是好的。

  梵歌上过生理课,男女之间的事情她可都懂,甚至于,开始无师自通了起来,卖弄那点小聪明,只是为了让那个少年不难过。

  梵歌认为小温公子是属于那种高高在上,附看世界的人,她见不到他难过,就像她见不到他和一大群人挤在一起吃鸡蛋面。

  很快的,手掌中握住的那处所在,滚烫滚烫的,坚硬如铁。

  一切正在如温言臻所想要的那样。

  躺在掉颜色的床上,打开腿,让他进入,没有半点的情趣,没有半点的诗情画意,窗外闪烁着霓虹灯,窗的下面男人和女人一边打情骂俏一边讲价钱。

  在肮脏不堪的地方,就这样梵歌和温言臻在彼此的身体里种下了属于他们的第一次,当他进入她时,梵歌知道。

  原来,她爱他啊!

  没有经过什么大彻大悟,只是在某一个时刻里,就那样懂了。

  懂得了,即使是疼得像要死掉了心里还是快活的要死,不去想从前不去想未来,就一门心思的想分担他的痛苦,即使他想把那种愤怒的情绪发泄在她身上她也无怨无悔。

  更,乐于奉献。

  所以又有人把圣母行为称之为犯|贱的行为。

  可不是,梵歌抱着温言臻,任凭这他在自己的身上冲刺,越来越快,越来越凶,直到最后热热的液体射在她里面。

  走出旅馆时是深夜,雨已经停了,温家的车子停在了旅馆外,银白的劳斯莱斯停在了旅馆外,车前的那个亭亭玉立正翩翩起舞的少女标志在一片灯红酒绿中发出冷冷的光芒,像是在嘲笑着发生在这里的荒唐事情。

  送恩客出门的姑娘们好奇的看着豪华的轿车,和被一群人左拥右护,紧紧的抿着嘴的少年,当看到走起来不自然的少女时姑娘们发出会心一笑。

  切!有钱人家孩子那点小心思还真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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